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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淑英

    我98年得法。從7.20邪惡鎮壓法輪大法以來,警察來我家讓我簽字,我就糊里糊塗的簽了。有一次,女兒被惡警抓走時,警察又一次讓我簽字,問我還煉不煉,我用人的狡猾心�媕野I,我說我沒去。後來又簽了自己的名字。我本人不識多少字,學法也不深,但自己知道大法好,一直在修,從沒想放棄。我現在聲明,以前寫的、說的有損於大法的言行全部徹底作廢。今後以法為師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6/8846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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