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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金曉敏

    我是1996年由親戚介紹修煉了法輪功,當時學習了法輪功後,原來的頭痛、關節痛全都消失,直到現在8年沒有吃一粒藥,沒打過一次針,心胸也開闊了,婆媳之間也相處的溶洽了。可是1999年7月20日以後,學法環境被破壞,公安機關的人員還不斷的打擾我們的家庭生活,整天問這問那,拍錄像、照照片。就這樣,我在害怕的情況下與它們做了口頭協定,說自己“不煉了、不學了”。可是在2002年的一天早上,迫害又加重了,我在公安機關的不斷抓捕下,逃出家門,從此以後過著有家不能回的生活,東躲西藏,使我的孩子失去了母親的疼愛,丈夫失去了妻子的照顧。由於想孩子,想家人,被家人強迫送入了洗腦班,在那�堮禸鞈Q兩名女工看管著,吃飯、睡覺、以至上廁所,都被人看著,沒有一點人身自由,還經常放誣蔑法輪功的光盤。我為了早日與家人團聚,寫了違背大法、違背師父的“保證書和揭批書”,就這樣洗腦班整整控制我一個月,回家後,自己以前的病又回來了。認識到自己在這種高壓下,寫了那些“保證書、揭批書”等等都是錯誤的,“我和私”心太重,使自己做了違背大法、違背師父的事,我深感後悔。我現在特此聲明:我以前對公安機關所承諾的一切作廢。我以前寫的“保證書、揭批書”等等全部作廢。我會重新走入大法修煉,做好師父所囑咐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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