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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隋吉順

    2001年2月22日,我被人舉報,片警和委主任來到我的住處,讓我說“不煉”,我拒絕了,他們拿走了我家�埵h本大法書籍和剛買的錄音機,並把我帶到派出所,後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49天。後來由於學法少,在看守所常人心越來越重,在變異思想帶動下,違心寫了“保證書”,心想出去後還煉,也不知道不應該配合邪惡。回家後,2001年∼2003年期間,片警不停的騷擾,不是照相,就是按指紋,要照片、簽字,“610”也來過,在自己怕心、求安逸心帶動下都配合了。後來放鬆了自己,思想離開了大法,慢慢身體又不好了,心性也很差,做了不該做的事,現在想起來真的是只要思想離開法,邪惡就會鑽進來加重執著。看到其他同修的嚴正聲明,知道了修煉的神聖嚴肅,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重要性。也為自己走過彎路、所留下的污點痛悔,尤其難過愧對師尊對自己的慈悲呵護和苦度、承受!在此嚴正聲明,我在此之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和黑手爛鬼的干擾,決不再配合邪惡!走師尊安排的路,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到底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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