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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□亞明 我96年初得法,我在99年4.25至2000年3月前曾向邪惡妥協。違心的寫過“檢查”,也說過、做過一些大法弟子絕對不該說的、不該做的事。99年4.25後,我所在單位在市委的提示下,對我進行了嚴格的控制。主要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,出門要請假,不要和社會接觸。有問題要通過單位逐級上報,不許直接到北京上訪等非法要求。其詳細過程這裡不寫,在這期間我向單位寫過“檢查”,並“保證不再去北京”,但是此檢查只過了一夜。第二我就推翻了,說那個檢查是違心的寫的,不是我的心�婺隉C7月20日,我又去了北京,在北京呆了六天,回來後是單位通知公安局抓的我。當時我沒有進看守所,是以拘留監視居住在家。前後有個把月時間。有事,分局來電話通知,來去由我的孩子們往返接送。沒事不准出門,在家�堳臚l們看著。外邊生活區大門口有人盯著。在當時,他們最害怕的是我們去北京上訪,我當時對舊勢力還概念不清,所以我也就迎合了他們,對其他同修講過“不要去北京,不要到外邊煉功等”,在對我拘留解除的時候,又給我本單位寫了一份“檢查”(因為我又去了北京)。後來,派出所民警叫我到所裡寫過一次“思想匯報”。過提取了我的全掌、指紋。以上是我學法不紮實,被舊勢力鑽了空子,向邪惡妥協的表現。對此我聲明人,我以前向邪惡所說的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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