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緒雲
在壓力面前,我於2000年11月1日違心地寫了:"政府(江澤民)不允許我練法輪功了,我就不練了。”這不是我的真心。現嚴正聲明作廢。法輪大法是正法!堅修大法,剷除邪惡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3/1179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