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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正嫦

    98年上半年我有幸得大法。在邪惡惡毒攻擊大法與大法師父時,為了還大法與師父清白,我與同修一同上北京,向政府講清真像、討回公道時無辜被抓、被非法關押。被釋放時,違心的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配合了邪惡迫害。回想起來很後悔,深感對不起師父的救度,今特向師尊請罪認錯。另外,我的親人出於對我的“關心”,曾背著我向邪惡寫過“保證書”,有意無意的配合了邪惡做了些不該做的事,講了些不該講的話,對不起大法和師尊,一併向師尊認罪。我從內心感謝師尊救度之恩,從現在到將來,一切聽師父的話,助師世間行,永遠做師父的真修弟子。嚴正聲明,在這幾年修煉中,我和家人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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