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曲召芬

    我97年得法,因為學法不紮實,在實修方面更談不上精進,再加上執著心太多,怕心等等原因,被舊勢力鑽了空子,遭到了江××為首的邪惡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,給大法造成損失,在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在此我發自內心的嚴正聲明:從99年開始,無論在“610”邪惡黑窩,拘留所,看守所,洗腦班等等所說、所寫,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徹底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做到精進實修,隨師正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直至圓滿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