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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桂蓮、楊運奎 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,在今年國慶節前,縣邪惡辦公室下達“指示”:每個單位要與本單位大法弟子簽訂甚麼“幾不准”。9月中旬,我老伴回老家時,我單位領導要我老伴替我簽字。當時老伴沒有修煉,他沒加思考就簽了名。現在他也走進大法修煉中來成了一名新學員,意識到替我簽名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。現嚴正聲明:我們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,勇猛精進、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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