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林仙 99年7.20以後,江氏集團非法迫害法輪功,在邪惡的逼迫下,我說了不該說的話,並寫了“不煉功保證”。現認識到真是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今特此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壓力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。今後堅決按照師父給安排的路走好走正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直到圓滿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