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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於林仙

    99年7.20以後,江氏集團非法迫害法輪功,在邪惡的逼迫下,我說了不該說的話,並寫了“不煉功保證”。現認識到真是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今特此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壓力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。今後堅決按照師父給安排的路走好走正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直到圓滿,跟師父回家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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