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石曰江 99年7.20,江氏集團開始非法迫害法輪功後,單位領導逼迫簽的“不煉功保證書”,及替孩子在學校簽的“不去北京的保證書”,在此嚴正聲明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不動搖,做一個真正大法弟子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