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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乃丹

   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後不久,片警拿著事先打印好的“四項保證書”,強迫我在上面簽名,當時我只拒絕了第一、二項,在上面簽了名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。2002年8月,在洗腦班上,由於怕心的作用,寫的第二、第三份“認識”,玩弄語言遊戲,模稜兩可,含糊其辭,但是實質是向邪惡妥協,配合了邪惡。特此嚴正聲明,迫害期間所說、所寫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、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標準的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在這正法的最後時刻,加倍彌補。我一定要緊跟師尊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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