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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淑華 2000年12月底,我隨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,惡警把我們送回原單位,不讓回家,停發工資,逼我們寫“認識”,我堅持不寫,後來別人就背著我替我寫了,而且還簽過甚麼名,以前自己一直認為不是自己寫的,沒有重視,心想我不承認就行了。隨著學法的深入,我才認識到雖是別人寫的,也是因為自己有執著、有私心,被邪惡鑽了空子才替我寫的,在此我聲明別人替我寫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我決心堅定不移走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,緊跟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7/886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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