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高保平

    99年7月20日以後,邪惡舖天蓋地而來,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、悟性差,在派出所違心的寫了一個所謂的“保證書”,在所謂的傳喚記錄上簽了字,並把煉功服交給了派出所。現在想起來真是愧對師尊,愧對大法。在壓力面前,配合了邪惡的命令、指使和要求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事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自己在7.20以後所說、所寫的,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統統作廢。從今後,我要堅修大法,緊隨師,做好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,在正法的路上走正自己的路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無愧於大法弟子的稱號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8/88649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