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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麗

    2004年4月份,我媽被惡警迫害離家出走。惡警再次到我家找我媽,當時我怕心太重,在惡警的逼迫下,替媽媽寫下了“悔過書”。我現在嚴正聲明,當時所寫下的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在今後我會堅修大法,走師父安排的路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1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8/8864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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