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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慧玲 我在2002年以前,在單位領導和當地派出所民警的強迫下,所寫、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聲明全部無效。從今以後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8/886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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