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邱麗英 我是2002年元月2日打橫幅被非法勞教2年,送入勞教所。我曾被送入小號,上大掛,吊我三次昏過去兩次,因為不寫“三書”再次被拉到小號,在惡警的強制下,我被逼迫在“三書”上簽了字,然後送到三樓集訓隊,又讓寫“三書”,寫完“三書”再“揭批”。就這樣三天、二天的寫“答卷”、寫“三書”、寫“揭批”“學習”無中生有的四十題、看誹謗大法的書籍、錄像,搞甚麼宣誓、寫入黨申請書。我在此嚴正聲明,在勞教期間所說、所寫全部作廢。(包括我家人所說的)重新走入正法中來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9/88742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