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殷相輝

    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五年來,我有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行為。如:1999年8月15日,我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留期間,受別人影響寫了“不煉功”的“保證”;2000年6月,我在勞教所期間被迫寫的“不在勞教所煉功”的“保證”;2001年5月,我在勞教所期間被迫寫的“三書”(雖然裡面一個字也沒有涉及到大法的話,只是想“糊弄”惡警,但嚴格的說是向邪惡妥協,也是不符合大法的行為);2001年10月,我在市勞教所教育隊被迫寫的“遵守所規所紀”的“保證”;2004年,我在市勞教所期間寫的“我在所裡不會發生其它事情”的“保證”;我解除非法勞教後,在鄉派出所寫的“不外出、不串聯”的“保證”等等。為此,我特此發表嚴正聲明,在這幾年來我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全部作廢。今後我就是聽師父的話,走師父安排的路,決不承認邪惡的一切安排,抓緊時間全面救度眾生,走好最後的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9/88742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