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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金汝(原名李蕾)

    在邪惡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初期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、正念不足,曾在非法抓捕我的拘留證上及非法審訊的筆錄上簽了字,也說過一些不該說的話。我現在認識到,這是在順應邪惡,消極承受,真是愧對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這五年來,我所寫、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正法要求的一切統統全部作廢!今後,我要緊跟正法進程,以實際行動抓緊彌補,做好正法修煉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9/8874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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