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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玉芳 99年7月20年邪惡非法鎮壓後,我為了說句公道話,二次被非法送進拘留所,由於自己有執著心,有怕心和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威逼下,在“悔過書”簽了字。明白後又重新學法煉功,熔入正法洪流中,最近閱讀《明慧網》同修的文章,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現在我嚴正聲明,在迫害下,說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在修煉中,加倍努力,自覺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心不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9/887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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