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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曲喜華 我在95年得法,通過修煉後,身體、精神發生了巨大變化。99年7.20後,向公安局、單位寫過“不修煉法輪大法”,現在聲明作廢。今後堅定跟師父修煉,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9/887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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