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承憲

    在2000年,我曾因傳大法真像資料兩次被看守所拘留。當時由於對法理解膚淺,正念不強,人心凡重,不願受邪惡的折磨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,向邪惡寫了“不修煉的保證書”。通過看師父的講法和經文,使我清醒的認識到,我們修的是宇宙大法,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肩負著救度眾生的責任和使命,是最正的、正一切不正的。那些邪惡小丑也是被正的對象。怎能向它們“保證”甚麼呢?這是大法弟子的恥辱。我聲明,在邪惡的高壓下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時刻牢記恩師諄諄教導的三件事,以實際行動履行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應盡職責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0/88799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