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明

    99年7.20邪惡迫害大法時,我沒有站在法理上看待這場魔難,而是被人的觀念、怕心所左右,在邪惡的逼迫下,違心的寫下了所謂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,對不起師父。更讓人痛心的是在很長一段時間�堙A我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。在同修的幫助提醒下,我猛然醒悟:大法弟子怎麼能向邪惡保證甚麼呢?那是修煉者的行為嗎?在此,我嚴正聲明:在邪惡逼迫下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0/88799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