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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覃秀芬

    由於自己怕心重,不能在法上認識法。所以在7.20江氏邪惡集團迫害大法時,違心的在單位派出所和洗腦班上,寫下了所謂“不煉了”的“保證書”。還在2000年3月參加單位裡舉行的“反對×教”的“表演”活動。這是我修煉道路上的污點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自己在糊塗時向邪惡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和所做的有損於大法聲譽的一切統統作廢。我要重新走出來,當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0/887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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