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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素香

    從1999年江××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,鎮政府通知我去洗腦班,在邪惡的逼迫下、頭腦不清醒時說的“不學法不煉功、斷絕”,這一切全部作廢。回家後以後繼續學法煉功,證實大法。在2004年2月份邪惡闖進我家,把我抓到縣看守所,在邪惡的強化洗腦高壓下,逼迫我說“不學法、不煉功”、罵老師,邪惡逼迫照相和按手印,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0/887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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