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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秀英

    我是1995年底有幸得大法修煉的。學法後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,無病一身輕,心性得到了提高,親朋好友都受益了。在開始修煉中,我請了師父的大法像和兩張法輪圖和一張論語圖。在1999年7.20打壓法輪功,派出所片警到我家說有大法書交出來。我錯了,以為交了大法的東西他就不管我了,可以在家煉了。我就把這三張掛圖和一張師父的大法像交出來了,還有一本《轉法輪》,一本師父在長春講法和四本師父讓銷毀的錄音帶,可能還有煉功帶。之後我知道錯了,我去要,片警說交了,沒給我。我一直悔恨在心�堙A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。再有當時辦事處兩個女的來我家問我還煉不煉了,說如果我還煉,她倆就天天上我家來上班看著我。我說“不煉了”,她們就寫在紙上就走了。當時我只想應付一下。我要聲明她寫在紙上的全作廢。在2000年4月份我去北京上訪證實法,被非法拘留。在拘留所出來時,讓我寫“再不上北京了”,我被迫寫了。嚴正聲明:以上我所寫的、所做的或家人替寫的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,挽回損失,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一定不辜負師父對我的苦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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