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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耿新翠

    我是97年開始學煉法輪功的,已經得法7年了,受益匪淺。剛修煉時就出現了奇蹟。我騎大三輪車眼看要撞到別人背上,卻飛似的躲了過去。我知道是師父保護了我,並幫我消業還債,否則一定會把人家撞壞的,後果不堪設想。我愛人被汽車撞過3次,都沒出大危險,只擦破點皮。我領悟到,師父講的一人煉功全家受益的道理。現在想起來我很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99年大法遭迫害,不但沒有替大法說句公道話,還給大法抹了黑。當2001年去天安門被邪惡帶走,結果配合了邪惡,叫照相、按手印等都做了,在看守所18天。回來後居委會找了我幾次,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,我說煉。以前有的病煉功後都好了,為甚麼不煉呢。以後居委會再叫我寫“保證”,我都以我不識字為理由拒絕了。可邪惡不甘心,在洗腦班,他們寫好了“保證”,叫我簽了名。現在想起來非常難過,由於沒有好好學法,又一次配合了邪惡,真是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。真不知以何種語言表達我對師父、對大法的愧疚。現在明白了,師父讓我們從人走向神,只有多學法,堅信師父,堅定正念,才能跟師父回家。 我嚴正聲明:以前配合邪惡所說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!我決心從現在開始,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損失,儘快成為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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