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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華 我98年得法。2001年8月被當地邪惡干警迫害,強行送進了當地洗腦班。由於學法不深,被邪惡帶動,走向邪悟。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通過學習師父新經文和功友的幫助,知道自己是被舊勢力利用,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,聲明:以前做過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廢。重新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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