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陳洪玉
從99年7月22日以後,一切所說、所寫的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6月3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4/11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