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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姜春梅

    99年7.20,邪惡迫害大法後,我因為有怕心,簽了“保證書”,說“不煉了”。現在通過不斷的學法,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。深感後悔。我聲明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從今以後我要勇猛精進,緊跟師尊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好好修煉。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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