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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翟麗霞 由於沒有認識大法的嚴肅性,在修煉的路上做了不是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情。2001年10月,向惡警交了照片,按了手印。向邪惡說“不煉了”。現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修大法。不辜負師父的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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