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翟麗霞

    由於沒有認識大法的嚴肅性,在修煉的路上做了不是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情。2001年10月,向惡警交了照片,按了手印。向邪惡說“不煉了”。現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修大法。不辜負師父的苦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1/88916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