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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鑫秋 我在2004年9月2日被派出所叫去居委,從早上9點到下午3點都是在他們控制中,當時由於自己的正念不強,怕心,私心所至,最後被迫寫了違背師尊的話,違背自己良心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這是對師尊與大法的不敬,對自己對眾生的不負責任,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,是不可饒恕的。嚴正聲明,我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論文字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師尊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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