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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敏士 我先後被公安、國安非法關押、判勞教共計四次,其中有惡警、罪犯、毒犯等對我進行肉體折磨,同時對經濟上、精神上的迫害也是無所不用其極。在非人的環境中,在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,沒有保持大法弟子形象,說了一些不該說的,寫了一些不該寫的。現在特此嚴正聲明一切有悖大法的言論、文字全部作廢!我堅決修煉法輪大法到底!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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