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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海奕

    在99年初,我有幸喜得法輪大法,得法後一下子明白了人活著的意義是甚麼,知道了怎麼樣做一個人,去掉了許多不良惡習,大法重新使我變了一個人。可是在維護大法,證實大法的時候,自己卻抱著長期不放的人心,對師、對法不堅定,向邪惡妥協,寫了“保證”,沒有把自己當作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在此聲明一切“保證”作廢。重新開始一步一步走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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