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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立祥 2000年8月份,因為證實法說實話,結果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。回到單位後,一直被公安機關和學校監視著,在單位領導的威脅下,說過“不信、不傳、不煉”的話。這都是怕心所起的作用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我現在鄭重聲明,當時的被迫說過的話和簽過的字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加倍彌補回來,精進實修,緊隨師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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