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立祥

    2000年8月份,因為證實法說實話,結果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。回到單位後,一直被公安機關和學校監視著,在單位領導的威脅下,說過“不信、不傳、不煉”的話。這都是怕心所起的作用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我現在鄭重聲明,當時的被迫說過的話和簽過的字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加倍彌補回來,精進實修,緊隨師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