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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世楷 2001年8月8日晚,我貼真像材料時被抓,後送往看守所。期間由於平時學法不深,主意識不強,求安逸、怕心重,經不住誘騙,寫了“保證書”,及提審時所有強迫簽字,蓋手印的,在此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!在以後的時間�堙A我要努力做好慈悲偉大的師尊賦予我們的應做的三件事,彌補自己的罪過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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