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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素芳 2004年10月21日,趁我外出走親之際,完全違背我個人的意願,由派出所的人員代筆寫下了所謂的“三書”,並強行將我的家人叫去按了手印。為此我嚴正聲明,他們所做的一切我完全否認。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2/88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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