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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宇美霞

    我今年41歲,由於自己學法少,對大法理解不深,放不下人的執著,在邪惡迫害中,做了許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,說了許多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話。2001年向學校領導寫了“悔過書、保證書”。2002年和2003年在勞教所洗腦班,在強迫下寫的“悔過書、保證書、揭批書、坦檢”和其它“觀後感”等所寫的書面材料,還有所說的背離大法的話。在此期間,由於邪惡迫害扣發我的工資,我丈夫為我發工資之事寫的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文字,還有丈夫的兩位女同事為這事抄寫的書面文字,我聲明作廢。2004年8月在鎮派出所,我所簽寫的自己的名字和摁的手印,和派出所要我寫的“保證不撒傳單”的文字。在此我嚴正聲明以上違心所寫、所說的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話全部作廢。今後要按大法的要求做,從新回到學法、洪法、救度世人的洪流中。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我決心堅修大法緊隨師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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