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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汝海

    1999年7月20日之後,我到北京上訪,警察不讓進,我就打橫幅,大喊“法輪大法好!”當時,我被公安毒打,還把我拖站到旗子上3小時,公安用腳狠狠踹我,我看到公安把一個煉功人半空倒立,人都變了色,眼流血,我被送回當地後,單位開除我,又強迫家人繳6000多元,還把我送勞教,為了迫使我寫“三書”,又要開除我老婆的工作,還要收回我全家老小住的房子,叫邪悟的人來誘騙我寫“三書”,因我沒有放下情,感到家人無法生活,我在淚水中,寫下了“三書”,在勞教期間,我看到有的功友被打得慘叫,靠牆十字型綁架,有的被打得頭破血流,有的被打得不能走路,有的被折磨得精神失常,有的生死不明。出獄後,在功友的幫助下,看到了師父的經文,我要趕快跟上正法進程,特此嚴正聲明,以上所寫“三書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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