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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華

    從1999年7月20日後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修得不精進,在大法遭受迫害時,自己沒走出來證實法,同時在自己的愛人和女兒被邪惡非法綁架時,作為大法弟子的我沒有走出來反迫害,而是協助邪惡要他們寫“保證”順從邪惡,自己又對單位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雖說寫得很含糊,但也是對師父和大法的不堅定的表現,有時還說了一些不敬的話。我回想起來實在不配做大法弟子。為此我嚴正聲明,在邪惡的迫害下,寫的“保證”和說的一些有違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過失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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