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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玉鳳 我7.20前得法。2001年12月被邪惡帶走,部份判了一年勞教,可是到勞教所沒人收,邪惡只好把我拉了回來,送看守所,看守所沒人管,邪惡硬把我放在院裡,開車就跑了。看守所的人把我關在屋裡,2004年5月24日家人拿了2千元把我接了回來。由於人心出來,被邪惡鑽了空子,思想就走了極端,心性掉了下來。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、所寫“不修”的保證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洗刷污點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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