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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成花 從1999年4月得法,7.20後,我到煉功點上看師父講法錄像,被鎮派出所抓去,晚上不讓睡覺,打耳光,罰過200元,因為學法不深,做出了許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,現在聲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。今後我要堅修大法心不動,做出最大的努力,補我的過錯,做好自己應該做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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