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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桂琴 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清,在99年7月21日從北京回來後,在派出所寫的“保證”和2000年10月在街道辦事處的威逼下所簽的名字,都是違心的,現聲明全部作廢。以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3/890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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