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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林翠芬

    我於1999年1月修煉法輪大法,修煉後我嚴格用大法“真善忍”要求自己,主動與以前不和的妯娌、婆婆和好。鄰里之間關係也很好。就是這樣一部教人向善的好功法,卻遭到了江××一夥邪惡政治流氓集團的瘋狂非法鎮壓。2002年6月26日,我們派出所一幫5∼6個警察非法闖入我家,將我的大法書籍全部抄走,並把我強行綁架到洗腦班強制洗腦。由於我學法不深、人心與怕心太重,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“三書”。回家後通過學法也知道自己做錯了,但始終沒寫聲明。直到我在《明慧週刊》中看到同修寫的關於嚴正聲明的重要性。猛然醒悟。我在這裡嚴正聲明:以前在高壓強迫下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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