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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永珍

    在邪惡迫害以來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被邪惡鑽了空子,違心的寫了所謂“保證”,今天,我看了《明慧網》2004年8月14日“嚴正聲明”決不是簡單形式的文章後,對我啟迪較深刻,使我明白了,慈悲的師尊賜給我彌補過失的機會。師尊告誡我們:“正法中要正念、不要人心”。從今日起,過去所寫、所說的違背大法的聲明一律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抓緊時間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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