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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威 2000年10月8日,我進京證實大法,被非法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裡惡警採用毆打、體罰、強制洗腦等辦法逼迫我放棄修煉。由於當時人心重,有怕心,沒放下生死,所以沒承受住邪惡迫害。曾在2001年4月∼2002年7月之間寫過背棄師父和大法的東西,這不是我的本意!在此鄭重聲明:在勞教所曾寫過、說過的一切背棄師父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我要洗刷自己的污點、規正自己的正法之路,對自己負責,對眾生負責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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