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彩娥 2002年10月15號,我被邪惡非法抓進勞教所。在他們的逼迫下,違心的寫了“不修煉保證書”,後來他們又逼我寫“三書”。回家後通過學法,知道自己不對,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按照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