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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曾永生 我是96年得法的,2000年單位,在派出所等地非法強制辦的洗腦班上,由於我當時精神承受不住,違心的寫了“四書”,現在我誠借《明慧》聲明當時我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做真正的大法弟子,堅修和捍衛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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