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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南桂英 我1996年得法,沒得法前身體有病,得法後病全消,身體健康,在1999年7.20邪惡瘋狂非法鎮壓法輪功,在2000年,我被街辦派出所叫去,在他們強迫下,我違心的說了“不煉功保證”,從現在嚴正聲明,以前說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按照師父安排的路走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4/891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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