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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灩鈺 我46歲。在2004年9月7日被公安局非法綁架關押在看守所22天,身體虛弱多病無人管。9月29日被非法勞教二年,送勞教所。勞教所大夫檢查出我有心臟病、低血壓、吐血、腳腿浮腫,勞教所不收。公安局長、國安科科長,看守所請求勞教所收留,接著被帶到所裡。大隊長、管教及邪悟者一起用電棍毒打,逼我在“決裂書”上簽字,我不寫她們就毒打我、罰站10多個小時,最後在被逼下在“五書”上簽字。現在我鄭重聲明所寫“五書”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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