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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何春位

    我是98年得法。由於學法不精進,修煉不嚴肅,99年720以後,江氏邪惡集團瘋狂迫害大法,在派出所和鄉政府那些亂法爛鬼的強迫下,違心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。在師尊的慈悲等待下,通過學法、切磋,知道做了修煉者絕對不能做的事,更對不起師尊的慈悲救度,在此嚴正聲明:在鄉政府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。今後緊跟師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1/15/892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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